本報訊 (記者 吳瓊 顏穎)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決定》3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全國首個就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方面的專門立法。2月28日,省農業農村廳圍繞貫徹落實《決定》舉辦研討活動,進一步明確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思路舉措,推動區域性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建設。
大力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加快健全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已成為服務高水平建設農業強省,促進鄉村全面振興,在推進農業現代化上走在前的重要保障和內在要求?!稕Q定》堅持“小快靈”“小切口”立法理念,不分章節,共24條,主要明確總體要求和職責分工,支持主體培育和服務方式創新,強化支持措施和要素保障,明確規范與監督管理責任。其特點在于著力健全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注重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方式、加快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長效機制。
會上,還圍繞推動區域性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建設開展了研討交流。與會專家和代表倡議發起建立區域性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志愿服務聯盟,共同參與區域性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的建設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