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倪方方) 江蘇省近日發布《“黨建引領小區治理”專項行動方案》,推動黨的組織體系向下延伸,明確今年在部分治理任務重、人口規模大的小區先行試點黨建引領小區治理,2026年全面推進“把黨組織建在小區”,符合條件的小區全部建立黨支部,到2027年基本建立黨組織領導下的共建共治共享小區治理機制。
方案明確,全面推行“把黨組織建在小區”,原則上一個小區成立一個黨支部。黨支部書記一般由社區“兩委”除主要負責人以外的成員兼任,鼓勵居民中的優秀黨員擔任黨支部書記。
方案提出,積極推進業主自治組織建設,動員小區居民結合自身特長主動參與志愿服務,引導新就業群體參與小區工作,打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居民生活共同體。加強駐區單位結對共建,引導駐區單位將運動場地、文化場所等公益設施有序向居民開放,推動“聯合執法進小區”。深化物業管理服務,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小區黨支部、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三方協同聯動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重點討論涉及小區物業管理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商業配套服務等重大事項。
方案要求,推動智慧社區建設延伸到小區,加強公益服務資源、群眾需求和服務項目及時匹配對接,大力發展“互聯網+居民自治”,鼓勵通過微信群、二維碼、小程序等信息媒介,方便居民在網上找書記、找物業、找志愿者。統籌推進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和小區黨群服務驛站“一中心多站點”建設,小區黨群服務驛站應具備黨員教育、便民服務、民意征集、協商議事等基本功能,實現常態化開放運行。